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长期以来,各地区和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实践育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对此,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现将《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规定,严格校园出入管理,确保打赢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近期,各地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停课不停学”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
为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在教育系统扎实开展深入、持久、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方案。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2020年度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列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义务,明确传习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每年向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传承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进一步缓解节假日集中出行导致的交通拥堵问题,优化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持续推动我国旅游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hnlyjq2@163.com)或电话0371-65509350向河南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
教育部将于2020年上半年组织专家对前两批已入选的传承基地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对建设成效明显的传承基地将进一步予以支持,对建设成效不佳的传承基地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将实施退出机制。根据建设目标,2020年教育部将进行第三批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工作。
为发挥企业在深化产教融合中的重要主体作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发〔2018〕47号)精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牵头组织开展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25-01-20
2025-01-22
2025-01-17
202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