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发表时间:2020-08-05 浏览次数:1304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厅直属学校:
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教育部研制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现将《指导纲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纲要》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印发以来,教育部研制印发的关于劳动教育的教育教学指导纲要,重点针对劳动教育的性质和基本理念、目标和内容、途径、关键环节和评价、规划与实施、条件保障与专业支持等提出了详尽的安排和要求,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细化了标准。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研究,明确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统筹指导本辖区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的开展,加大劳动教育实施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督促学校切实落实好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要求。请各地于8月31日前将本地职责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杨会勤 联系电话:0371-69691283,报送邮箱Ledu2020@126.com。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指导纲要》要求开足开齐劳动教育必修课程,采取多种手段配齐配足劳动教育专兼职教师,积极开展课内外、校内外劳动实践活动,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我厅将命名一批劳动教育试点学校,并适时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督导督查工作。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