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发表时间:2024-09-11 浏览次数:2537
问:如何应用平台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答:依托洛阳市研学旅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检验研学实践教育成效的有效途径。
【评价准备】组织方提取研学实践活动课程包含的学生评价内容,依托平台学生评价模块,上传当次研学活动各阶段学生评价项目。符合要求的课程应包含以下评价内容:
准备评价:评价内容主要为当次研学活动生活准备情况、知识准备、安全准备预设的内容。
过程评价:评价内容主要为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包含收获知识、探索发现、组织策划、沟通交流、表达倾听、观察欣赏;学生的研学过程与方法,包含查阅资料、观察记录、调查研究、整理材料、处理数据、运用工具;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包含时间观念、规则秩序意识、法律意识、礼仪规范、环保意识、语言文明、团队协作、责任意识、增强体魄、磨练意志等。
成果评价:评价内容主要为学生的过程性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包含信息记录、体验感悟、反思应用、团队贡献等;学生的课后作业、文本成果,包含书写、语言表达的规范程度,知识运用的准确性和问题分析的逻辑性,观点和见解的独特性和创新性,问题解析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学生的影像成果,包含思想价值、艺术与技术价值、独特性、创新性;学生的制作成果,包含思想价值、艺术价值、技术技法、独特性、创新性。
【教师评价】学校通过平台以班或车辆为单位设置的研学活动分组,分配分组带队教师负责学生评价工作,带队教师预先熟悉平台发布的各阶段学生评价项目,在行前、行中、行后全过程在线记录评价学生综合素质,通过平台开展批量和个性化评价操作。
【家长评价】活动结束后,家长根据平台预先设置的学生评价内容,对学生参加研学实践成效逐项评价,形成学生个性化评价数据。
【评分设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分值设置如按100分计算,教师评价应占75分及以上,家长评价占25分及以下。其中,教师对学生集体表现的评价可占60分,适用批量评价;对学生个性化评价可占15分。
【评价统计】教师和家长对学生评价的总分,即为当次研学实践活动学生的个人得分。平台将记录学生评价过程和最后得分,形成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