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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研学营地的主要运营模式有哪些?

来源:《中小学管理》    发表时间:2025-03-03    浏览次数:1723

新时代教育改革与文旅融合的双重驱动下,国家级研学营地作为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已形成“公建公办型”“公建民营型”“公私合作型”三大合法运行模式。

这些模式以政策规范为根基,以资源整合为纽带,既保障了研学活动的教育性、安全性,又通过多元主体协同创新,为青少年打造了沉浸式、多维度的成长课堂。

下面一起来看相关内容。

国家级研学营地的三种运营模式

调研发现,由于研学实践活动在内容和方式方法上与校内教育、课堂教育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营地在运营方面也与传统学校产生明显差异。总体来看,这40家营地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模式开展运营。

1.公建公办:较稳定易监管,但运行相对低效

公建公办营地是指由教育局在政府划拨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在教育局监管下按照事业单位机制进行运营的营地。当前40家营地中大部分都是采取公建公办模式,它们与一般公办学校相似,产权和运营管理权合一,教育局负责解决营地(部分)教师的编制,当地财政部门按照核定的教师编制和运转费用为营地提供经费支持。由于这类营地本身就是综合实践基地(学校)或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教育局下属(或平级)事业单位,因此能够保证教师队伍和营地运营的整体稳定性,教育局对营地的人财物有全面掌控能力,也最容易监管。

但是公建公办模式也有其弊端,就是灵活性不够、效率不高。如在挂牌营地之前,综合实践基地(学校)的教师主要是在校内教学,即使有一些素质拓展类的户外课程也是在基地(学校)内进行,但挂牌营地后就必须开发相应的研学线路,带领学生走出营地。在公建公办模式下,由于受人事制度、绩效工资制度等事业单位运行机制限制,营地校长往往很难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即使教育部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给营地提供了数额不小的资助,但这笔经费明确“不能给内部员工发补贴”,因此部分教师会抱着应付的心态来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导致营地工作的创新性、开创性受阻。

当然在公办模式下,也有部分营地在食堂、物业、保安等后勤服务方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

2.公建民营:较灵活有活力,但存在监管风险

公建民营营地是指由教育局在政府划拨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在教育局监管下将营地整体外包或引入市场机制进行运营的营地。在公建民营模式下,营地产权与运营管理权分离,教育局仅解决极少量营地教师的编制,大部分教师以聘用方式进入营地,按照工作量计酬,财政以购买服务或项目方式付给营地一揽子经费,其余部分由营地自负盈亏。目前40家营地中的安徽滁州营地和山东临沂营地就是公建民营模式的典型代表。

滁州营地于2017年正式运营,采取“全面外包”模式进行管理,除在管理层安排3个编制内人员外,其余的教师、教官和后勤人员等均为一营利性公司负责,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打包购买关于营地运营、师资、课程、后勤等服务,教育局派出的管理人员负责对公司开发的课程以及运营行为进行审核监管。提供营地服务的公司除接待教育局集体组织来营地参与活动的学生外,还可以通过在周末、寒暑假期间以市场价格开展冬夏令营活动等形式来盈利。在这种模式下,营地主体作为非营利机构是不营利的,但公司可通过营地获得一些盈利性回报。

临沂营地则采用“两自一包”模式进行管理运营,即自主管理、自主聘用教师、经费包干。该营地于2014年9月投入运行,最初营地内设立了编制岗位,后为适应发展需要,改为全体人员均为聘用制,财政以一揽子经费(同滁州营地,生均经费×预计参与活动学生数)和项目方式给营地拨款,其余部分由营地自负盈亏。改制后,临沂营地除接待教育局集体组织到营地参与活动的学生外,还承接了冬夏令营等活动作为补充性收益。需要注意的是,临沂营地是市场化管理,也获得了开展研学实践活动以外的收益,但只是为了保持收支相当,没有损害其本身的公益性质。

据了解,公建民营营地在运营中使用的都是市场化手段,没有人事编制等制度要求,可以设置激励条件,从营地收入中对表现突出的教师或教官进行补助和奖励,因此能够极大地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但要注意的是,民营模式下的营地交由公司管理可能会出现教育局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从而带来国有资产流失、服务质量低下和学生安全保障不足等方面的风险。此外,交由公司托管运营,公司利用营地开展的盈利性活动还会存在与规划土地性质不符的政策风险。

3.公私合作:体现政府与私人组织合作优势,仍需强化运营监管

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

PPP模式与公建民营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营地建设方面,前者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建,因此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目前的40家营地中,湖北荆门营地就是通过PPP模式建立的。

荆门市人民政府在营地建设之初就明确要按照“体制公益化、运营市场化”的原则,采取“统一规划、分块建设、产权明晰、托管运营”的模式运营。其中营地主体场馆部分由市教育局投资建设,食堂、宿舍等后勤场所建设由企业负担。2016年营地建成,明确为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之后营地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书,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体制进行运作。

营地研学实践课程由市教育局牵头,营地与市教科所、屈家岭管理区教育局共同组织骨干教师进行研发。营地内除5个核定编制外,其余人员均为企业聘用,但在招聘过程中需经过营地管理层把关。企业在完成教育局组织的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后,可依托营地开展一些采摘、冬夏令营等盈利性活动。

总体看来,PPP模式和公建民营模式在运营上都采用市场化机制,但在教育局对于课程开发和监管方面的主导权上,荆门营地较之滁州营地体现得更为充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PPP模式普遍采用特许经营制度,实际上使中标的投资运营商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垄断性,某些情况下会减弱运营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服务品质的动力。因此在PPP模式中,教育局对企业的运营监管就显得十分重要。(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孟久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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