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综合整理 发表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2448
问:教育部门规范研学实践教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组织形式和相关要求】学校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提前拟定活动方案并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自行开展的研学实践活动,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纳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负责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学校委托第三方组织研学实践活动,要与市教育局有备案、信誉好的服务机构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服务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不得与无资质、证件不全、信誉差、弄虚作假、单纯追求盈利、收费高,多次受到有关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处罚的中介或旅行社等机构开展研学旅行教育实践活动。
【安全责任】各县区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科学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学校要做好出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中介或旅行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方案和动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工作方案。要加强学生和教师的研学旅行事前培训和事后考核工作。要通过家长委员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信息化平台等形式告知家长活动意义、时间安排、出行线路、费用收支、注意事项等信息。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
【备案管理】市、县区两级教育局要统筹规划本地研学实践教育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研学实践活动备案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各学校在洛阳市辖区内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向县区教育局申报备案,辖区以外向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向市教育局基教科申报备案。各单位、各学校组织的到境外进行的各类涉外研学旅行实践教育活动,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的要求,经洛阳市外事部门审批后,再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研学实践活动方案至少要提前7个工作日由其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按流程审核,凡是未按要求制定研学旅行实施方案、未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的一律不予备案。各学校要杜绝“无计划、无课程、无备案”的研学活动,坚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安全有预案,总结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