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旅游局 发表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7419
1.应按照以下要求选择交通方式:
a)单次路程在400km以上的,不宜选择汽车,应优先选择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
b)选择水运交通方式的,水运交通工具应符合GB/T 16890的要求,不宜选择木船、划艇、快艇;
c)选择汽车客运交通方式的,行驶道路不宜低于省级公路等级,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2h,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min。
2.应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相关交通信息,以便其掌握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时间、地点以及需准备的有关证件。
3.宜提前与相应交通部门取得工作联系,组织绿色通道或开辟专门的候乘区域。
4.应加强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防范,向学生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和紧急疏散要求,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乘坐交通工具。
5.应在承运全程随机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并在学生上、下交通工具时清点人数,防范出现滞留或走失。
6.遭遇恶劣天气时,应认真研判安全风险,及时调整研学旅行行程和交通方式。
出处:国家旅游局于2016年12月19日发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