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旅游局 发表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2423
承办方应根据主办方需求,针对不同学段特点和教育目标,设计研学旅行产品。
a) 承办方应根据主办方需求,针对不同学段特点和教育目标,设计研学旅行产品;
b) 小学一至三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和文化康类型资源为主的产品,并以乡土乡情研学为主;
c) 小学四至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自然观赏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并以县情市情研学为主;
d) 初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知识科普型、体验考察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并以县情市情省情研学为主;
e) 高中年级参与研学旅行时,宜设计以体验考察型和励志拓展型资源为主的产品,并以省情国情研学为主。
出处:国家旅游局于2016年12月19日发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5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