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发表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2560
各地要制订科学有效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实施分级备案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活动方案(含保单信息)和应急预案。
学校要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确认出行师生购买意外险,必须投保校方责任险,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与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旅游部门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的企业或机构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
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有关运输企业检查学生出行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研学旅行涉及的住宿、餐饮等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督,依法查处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保险行业提供并优化校方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等相关产品。
出处:教育部等11部门在2016年11月30日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